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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订本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;负责普通中小学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、教学计划、学籍和学历等行政管理工作;指导学校管理工作;负责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巩固、提高工作;指导推动学校布局调整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;负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;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审查、登记和年审工作,负责大、中专师范生的实习协调工作;拟订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;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全县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;组织、管理职业与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及师资的培养、培训工作;负责、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,实施“燎原计划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;管理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的学历教育工作;承办县成人教育委员会和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日常工作。